拆分产权(decoupling)是指把共有人之一在房产中的份额转让给另一方,使其中一人最终不再持有该房产。常见的原因是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名下不再有住宅的一方,购买下一套时可适用较低税率,甚至不必缴付。

在适当情形下,这是一项合法的交易。但它同时也是新加坡房地产中受审查最严的领域之一,而对多数来问的人来说,答案比他们预期的简短。

如果是组屋,答案是不行

组屋的部分份额转售,在夫妻之间不被允许。 这是建屋局的规定,没有可以申请的例外,也没有可以争辩的空间。

因此,希望让配偶一方「脱离」该组屋以便下一套享有较低 ABSD 的夫妻,无法通过转让份额达成目的。现实的选项是卖掉这间组屋,或者保留它并接受下一套的 ABSD 结果。

在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产权变更是可以办理的,但走的是另一条途径:不涉及金钱对价的「产权变更(非通过买卖)」,适用于离婚、结婚或业主身故等情形。那与拆分产权是两回事,它是为人生变故而设,不是为税务规划而设。

另外,组屋业主在购买私宅方面另有限制,包括最低居住年限(MOP),在作任何规划之前值得先确认。

私宅可以办理,但并不便宜

若房产是私宅,共有人之一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另一方。随之而来的成本与后果有几项:

买方印花税由承接的一方就所转让份额的价值缴付。在价值较高的房产上,这是一笔实实在在的金额,应当与它意在节省的 ABSD 相权衡,而不是想当然地视为小数目。

该笔转让本身也可能涉及 ABSD,取决于承接方自身的身份,以及其名下已持有多少住宅。

按揭必须一并处理。 退出的一方须从贷款中解除责任,实务上通常意味着重新贷款,而留下的一方必须有能力独自承担全部贷款。这正是拆分产权在实务上最常失败的一环,而且往往是在费用已经发生之后才失败。

公积金须退还。 退出的一方须就其份额所动用的公积金连本带应计利息退还。参见在新加坡用公积金买房

双方都需要法律工作。 这项转让本身就是一次产权转移,也正因如此,它不在我们房地产转让页面所公布的固定收费范围之内。

真正有牙齿的部分:99 比 1 的安排

国内税务局曾审查的一种模式,是分两步走的「99 比 1」购买:由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先以自己的名义买入,随后在很短时间内,把一小部分份额(常见为 1%)卖给 ABSD 身份较高的另一人。如此一来,ABSD 只落在这一小部分份额上,而不是整套房产的价值上。

国内税务局将这类审查视为例行工作,目的是查出以减少或规避印花税为目的而作出的安排。印花税专员若认定属避税,可以否定或调整该安排、追回应缴的印花税,并就补缴的税额加征 50% 的附加费。若未在期限内缴付税款与附加费,还可能被处以最高达欠缴金额 四倍 的罚款。

此外,也曾有人因在印花税审查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而被起诉。

界线在哪里

以不等份额共有房产,本身并没有问题,现实中也有种种正当理由:出资比例不同、遗产规划、父母协助子女置业。

真正引来审查的,是以减少印花税为目的的安排,而时间顺序往往会暴露这一点:以一人名义买入,数周之内把象征性的一小份转给 ABSD 较高的一方,看上去就是它实际的样子。

无论属于哪一种,务实的建议都一样:在买入之前决定产权结构,并且要有说得出口的理由;在作出承诺之前取得法律意见,而不是事后再来重组。

在进一步行动之前

四个问题基本上就能给出答案:

  1. 这是组屋吗? 若是,而您们是夫妻,拆分产权不可行。
  2. 留下的一方能否独自承担全部按揭? 这件事请先问银行。
  3. 该笔转让的印花税是多少,与它意在节省的 ABSD 相比如何?
  4. 退出方的公积金退还额是多少?

若把这四项算完之后仍然划算,那就值得谈一谈。若不划算,早点知道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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