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的那一刻自动产生,无须注册,也无须付费。这听起来方便,却造成了这个领域最常见的问题:没有人把归属写下来。
什么受版权保护
文学作品(包括软件代码)、戏剧与音乐作品、美术作品(包括标志、插画与摄影)、录音、影片与广播等。
版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点子。同一个概念可以由不同的人各自表达,彼此并不侵权。
什么构成侵权
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只有权利人才有权实施的行为,例如复制、发行、公开表演、传播,或制作衍生作品。
不需要一字不差:实质部分被使用即可构成侵权,而「实质」看的是质而不只是量——被取用的若是作品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即使篇幅不大,也可能构成侵权。
委托创作的作品归谁
这是我们最常被问、也最常被误解的一点。
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创作的作品,权利一般归雇主。
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则不同:除非合约另有约定,版权一般仍属于创作者。付钱做了标志、拍了照片、建了网站或写了软件,并不当然等于拥有它。
很多企业是在要注册商标、要出售公司,或要阻止对方重复使用该作品时,才发现这一点。解决办法是一份书面的权利转让,事前做很便宜,事后做很尴尬。
可用的救济
- 禁制令,要求停止相关行为。在多数案件中,这才是权利人真正想要的
- 损害赔偿,或要求交出所得利润
- 交出或销毁侵权物品
- 在涉及仿冒品时,可考虑边境措施
- 情节严重的商业规模侵权,另有刑事途径
速度很重要
发现侵权后拖延,会削弱申请紧急救济的理由:法院会问,若情况真的紧急,为什么等了三个月才来。
因此,发现之后应尽快做三件事:保存证据(截图、网址、日期、样品与购买记录)、确认自己确实拥有该权利(这一步常常才是问题所在),以及取得法律意见后再发出通知——写得不妥的通知,可能让对方有时间清理痕迹,也可能让您承担不实指控的风险。
第一步通常是律师函
一封说明权利、指出具体侵权行为并提出明确要求的信,能解决相当高比例的案件。不成的,再考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