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多的人在很早的阶段就决定「认了算了」。有时这是对的判断。但即使决定认罪,仍然值得先取得法律意见,理由有三。

一、控罪未必与事实相符

您被控的那一条,未必是事实所支持的那一条。控罪有时可以经陈情后减轻,而不同的控罪意味着完全不同的刑罚区间。一旦认罪,这个机会就过去了。

二、案情陈述可能超出您实际所为

认罪时,您同时是在承认一份案情陈述(statement of facts)。它由检方拟写,可能包含比您实际做过的更多内容,或以对您更不利的方式描述同一件事。

承认下来的每一句,都会成为量刑的基础。逐字读过并对不准确之处提出异议,是认罪程序中最实际的一步,而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做。

三、求情是一件真正的工作

求情不是走过场。呈上什么、如何组织、附上哪些材料,都会影响结果:您的背景、家庭责任、健康状况、赔偿情况、悔意的具体表现、重犯风险的评估,以及您为改变所做的事。

同样的案情,准备充分的求情与临场几句话,得到的刑期可以差别很大。

认罪之前值得先弄清楚的事

  • 这项控罪的刑罚区间是什么,包括是否含强制刑罚
  • 是否会留下案底,以及日后能否成为「已注销」的定罪
  • 是否涉及吊销驾照禁止担任董事或其他附带后果
  • 若您持有工作准证,定罪对移民身份的影响

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比「认或不认」本身更影响您接下来几年的生活。

认罪之后还有什么可做

若刑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就刑期提出上诉,期限很短,自判决之日起算。因此,若您对结果不满,应当立刻提出,而不是过一个月再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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