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在新加坡有一条相当固定的路径。了解它,可以让您在每一步之前判断:继续往下走,是否仍然值得。
第一步:律师函
相当多的欠款在一封写得妥当的律师函之后就付清了,因为那是对方第一次不得不认真对待,并去取得自己的法律意见。
一封有效的律师函会说明债务的依据、金额、要求付款的期限,以及不付款的后果,同时不会在措辞上损害您日后的立场。
若对方置之不理,您几乎没有损失,反而多了一份您曾尝试解决的书面记录,法院会看在眼里。
第二步:选对场合
金额决定在哪里提起,而这会实际影响成本与速度:
- 小额索偿审裁处:不超过 20,000 元;双方同意者可至 30,000 元。程序快速、费用低,但律师不得代表当事人出庭
- 推事庭:不超过 60,000 元
- 地方法院:不超过 250,000 元
- 高等法院普通庭:超过上述金额者
第三步:提起诉讼
依《2021 年法院规则》,多数案件以起诉状(originating claim)与申索陈述书展开。对方未在期限内回应的,可申请缺席判决,程序相当直接。
对方若提出抗辩,案件进入答辩、文件出示与审讯的常规流程。若抗辩明显缺乏实质,可考虑申请简易判决,无须经过完整审讯。
第四步:执行
判决赋予您收取款项的权利,却不会替您把钱送来。
对方不付时,可用的途径包括:
- 查封并变卖资产
- 扣押第三人欠对方的款项,例如银行存款
- 传讯债务人到庭说明其名下财产
- 在适当案件中,对个人提起破产程序,对公司提起清盘程序
破产与清盘是很有力的施压手段,却是很差的追偿工具:它非常有效地迫使付得起的债务人正面回应,但在对方确实付不起时,往往是通往一笔很小分配额的漫长道路。
最该先问的一个问题
对方付不付得起?
对一家没有资产的公司取得判决,只是一纸文件。这一点值得在您投入之前查明,而不是在结束时才发现。同样值得考虑的是:这笔钱与追讨它所需的时间、精力与关系成本相比,是否成比例。
若一笔债务不值得追,我们会照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