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继承组屋与继承私人房产并不是同一回事。组屋受公共住屋规则约束,受益人能否继承、能否保留、能否出售,取决于建屋局的资格条件、产权的持有方式,以及是否留有遗嘱。

第一个问题:产权怎么持有

这一点比遗嘱更先决定结果。

联权(joint tenancy)。 一方身故时,其权益自动归属尚存的共有人,不经遗产,遗嘱对此无效。多数夫妻持有的组屋属于这一类。

分权(tenancy in common)。 各自持有可分割的份额,身故者的份额依遗嘱分配;无遗嘱的,依《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

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而这正是最该先查清楚的一件事。

第二个问题:受益人是否符合资格

即使依遗嘱或法定继承取得权益,能否实际保留该组屋,仍须符合建屋局的规定,包括:

  • 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 年龄要求
  • 家庭核心要求,例如是否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持有
  • 是否已持有其他房产,包括私人房产
  • 该单位是否仍在**最低居住年限(MOP)**之内

不符合资格的受益人,通常须在建屋局给予的期限内出售该单位转让其份额,而不是自动获准保留。

无遗嘱时如何分配

依《无遗嘱继承法令》按固定公式分配,例如:配偶与子女并存时,配偶得一半、子女平分另一半;只有子女的,由子女平分。

但请注意:法定继承决定的是权益归谁,建屋局的规定决定的是谁能实际持有。两者是两道关卡,都要过。

仍然需要办理遗产认证吗

多数情况下需要。取得法院授权(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之后,才能办理组屋的产权转移。参见遗产认证

联权持有的情形则不同:权益依生存者取得权自动移转,通常只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实务建议

  • 先查产权持有方式,再谈其他
  • 若您希望组屋由特定的人继承,请确认遗嘱与产权持有方式不相矛盾。一份写着「由子女均分」的遗嘱,若房产以联权持有,实际结果并不是那样。参见遗嘱起草
  • 公积金存款另循其提名安排,不属于遗产
  • 涉及出售或转让时,参见房地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