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继承组屋与继承私人房产并不是同一回事。组屋受公共住屋规则约束,受益人能否继承、能否保留、能否出售,取决于建屋局的资格条件、产权的持有方式,以及是否留有遗嘱。
第一个问题:产权怎么持有
这一点比遗嘱更先决定结果。
联权(joint tenancy)。 一方身故时,其权益自动归属尚存的共有人,不经遗产,遗嘱对此无效。多数夫妻持有的组屋属于这一类。
分权(tenancy in common)。 各自持有可分割的份额,身故者的份额依遗嘱分配;无遗嘱的,依《无遗嘱继承法令》分配。
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属于哪一种,而这正是最该先查清楚的一件事。
第二个问题:受益人是否符合资格
即使依遗嘱或法定继承取得权益,能否实际保留该组屋,仍须符合建屋局的规定,包括:
- 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 年龄要求
- 家庭核心要求,例如是否需要以家庭为单位持有
- 是否已持有其他房产,包括私人房产
- 该单位是否仍在**最低居住年限(MOP)**之内
不符合资格的受益人,通常须在建屋局给予的期限内出售该单位或转让其份额,而不是自动获准保留。
无遗嘱时如何分配
依《无遗嘱继承法令》按固定公式分配,例如:配偶与子女并存时,配偶得一半、子女平分另一半;只有子女的,由子女平分。
但请注意:法定继承决定的是权益归谁,建屋局的规定决定的是谁能实际持有。两者是两道关卡,都要过。
仍然需要办理遗产认证吗
多数情况下需要。取得法院授权(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之后,才能办理组屋的产权转移。参见遗产认证。
联权持有的情形则不同:权益依生存者取得权自动移转,通常只需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