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不端
4.02.2023骚扰行为的正式法律术语是行为不端。在新加坡,特别是在夜生活的泛滥之地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这些行为活动随时随地可见,并且日渐猖獗。
根据新加坡警方于 2018 年 1 月至 6 月发布的的数据,在夜总会发生的行为不端的案件数量增加了 37%。在同一时期,公共交通上发生的行为不端的事件增加了 43.8%。
“行为不端”的犯罪构成因素有哪些?
根据《刑事法典》第 354 条,该罪行的定义是“抱着行为不端的意图对他人发起攻击或施加暴力”。这一罪行的前提是“使用暴力”。因此,仅仅是不合时宜地盯着某人并不是“行为不端”的罪行。
《刑事法典》没有明确界定“端庄”一词,很可能是因为社会对什么是粗暴行为的看法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对每个案件的判断都是基于其事实,同时也可能会考虑受害者的年龄、种族和宗教等其他因素。
尽管男性和女性都有可能犯下这一罪行,但男性犯“行为不端”罪更为常见。
偷拍裙底 照片:偷拍女性裙底的行为被归类为“行为不端”的行为,尽管这并不涉及使用犯罪暴力或人身攻击。根据《刑事法典》第 509 条,像这样“有损谦虚”的手势(以及使用的任何词语)都被视为是“行为不端”的行为。
案例分析
新加坡发生的一些“行为不端”的案例包括:
女性在去吃家庭午餐的路上被一位男性猥亵
犯罪细节:一位男性放下家人,停好车,猥亵了 34 岁的女性
判决: 处以 4,000 新元罚款
女性在火车上睡觉时被猥亵
犯罪细节:在火车上,一位男性多次摸坐在他旁边睡觉的女子的大腿
判决::认罪后判处监禁一周
公交车上一位男乘客猥亵女乘客
犯罪细节:男性罪犯者在公交车上猥亵一位 23 岁的女子,并将他的大腿在她身上摩擦
判决::监禁 3 周
一位男性偷拍女性裙底的照片
犯罪细节:一位男性罪犯者(牧师)偷拍了 12 段女性裙底的视频
判决:监禁 8 周
年轻姑娘和孕妇在电梯里被猥亵
犯罪细节:一位男性在同一电梯内不到一小时猥亵了一位年轻姑娘和一位孕妇
判决:监禁 10 个月
一位男性猥亵一位年轻姑娘并在她面前暴露自己的性器官
犯罪细节:一位丈夫两次在一位年轻姑娘面前暴露自己的性器官并猥亵她
判决:被判监禁 14 个月零 2 周
一位男性在餐厅猥亵小男孩,随后猥亵一位女性
犯罪细节:一位男性在餐厅猥亵 6 岁男孩,然后在公交车上猥亵一位 60 岁女性
判决:监禁 18 个月
惯犯在获释两个月后继续猥亵女性
犯罪细节:男性罪犯,有进入女厕所猥亵受害者的前科
判决:预防性拘留 10 年外加鞭刑 3 次
同意、意向和知情
如果事先得到同意,例如,医生对病人身体进行检查,或者夫妇之间的亲密行为,那么就不能称为“行为不端”。
如果行为人有意图或知道他们的行为可能被认为是“行为不端”,那么即表明其已经实施该等罪行。
加重刑罚
对于某些“行为不端”案件,会施加更严厉的惩罚,例如:
- 对家佣实施“行为不端”的行为(《刑事法典》第 73 条)
- 对不满 14 岁的受害者实施“行为不端”的行为(《刑事法典》第 354(2) 条)
- 在电梯发生的“行为不端”的行为:包括人身威胁;故意造成伤害;使用非法限制措施;或者导致死亡(《刑事法典》第 354A 条)
试图犯罪 / 犯罪未遂
根据《刑事法典》第 511 条,仅仅是试图进行“行为不端”的行为仍然被认为和犯罪未遂一样都属于“行为不端”罪。
如果您被指控犯有“行为不端”罪,强烈建议您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法典》第 354 条规定的量刑因素
法庭在对行为人是否犯有“行为不端”罪作出判决时,可能会考虑以下所有因素(以及此处未列出的其他因素):
- 罪犯以何种方式猥亵受害者?
- 这次犯罪持续了多长时间?
- 罪犯碰过受害者身体的哪一部分?
- 罪犯是有预谋地犯罪,还是不由自主地犯罪?
- 罪犯是否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
- 受害者和罪犯之间是什么关系?
- 犯罪情节是否应受到谴责?
- 罪犯是否是合伙犯罪?
即使您已经承认犯罪,也要寻寻求法律咨询
如果您已承认犯有“行为不端”罪,应考虑咨询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