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新加坡启动民事离婚诉讼,申请离婚的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在离婚诉讼期间在新加坡定居(“住所”是指将新加坡视为永久居所)。
- 在离婚诉讼开始前,在新加坡居住至少3年;
- 结婚至少满三年,除非提出离婚的一方遭受难以忍受的困难或异常残忍的行为。
如果您还不确定你的情况是否能离婚,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当一段婚姻破裂时,对于陷于其中的所有人来说,处理相关的法律事物都是苦难且痛苦的。除了情绪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双方都要严肃地考虑很多问题,包括孩子的监护、照顾及控制权;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和公积金。我们的律师团队在新加坡处理过上百起的离婚案,我们随时能够为您提供协助。
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客户以无争议离婚为目标,以减少所涉及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我们以非对抗性和建设性的方式处理这些问题,寻求各方之间达成友好协议。但我们亦了解在某些情况下,这并不总是可能的,我们的律师将不遗余力地为您在任何此类有争议的离婚中的权利而斗争。
为了在新加坡启动民事离婚诉讼,申请离婚的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如果您还不确定你的情况是否能离婚,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在新加坡,民事离婚包括两个步骤:
第一步: 解除婚姻
第二步: 附带事项(有关子女抚养权,婚姻财产分配以及配偶赡养事项)
在第1步结束后,如果法院判定离婚成功,法院会予以初步判决以示解除婚姻,初步判决视为临时判决并非最终判决。
在法院准予临时判决后,法院将进入第2步,即解决附带事项。
当事人必须等待3个月(自临时判决之日算起),申请将临时判决转为最终判决。
在特定情况下,外国人是可以寻求在新加坡离婚的,但新加坡法院只会在婚姻中至少有一方与新加坡关系密切的情况下批准离婚。要证明这种联系,通常有两个方法:
每一项都有其他细节和考虑因素,因此最好与律师讨论你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了解你在新加坡申请离婚的合法性。
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证明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地破裂了,原因包括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
通奸: 原告(离婚申请人)认为由于被告(另一方)与他人通奸无法与被告继续生活。原告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通奸行为。原告可以雇佣私人调查员搜集证据。如果原告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除非被告愿意承认通奸,否则只能选择另一种离婚的理由。
不合理行为: 被告存在不合理行为,且受害者无法继续与被告一起居住生活。
遗弃: 被告遗弃原告至少2年,而且被告无意向或迹象表示返回。
分居: 双方分居至少3至4年,双方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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