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监护及照顾及控制权

13.10.2022
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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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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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离婚时,子女的监护权通常是最具争议的。新加坡有关儿童监护权的主要法规是《幼儿监护法》,《穆斯林管理法》及《妇女宪章》。根据《妇女宪章》,儿童是指丈夫与妻子的孩子,且离婚时年龄低于21岁。

监护权及照顾控制权之间的差异

获得儿童监护权的一方,将有权为孩子做主要的决定。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健康状况,宗教事宜,以及教育。

另外,照顾及控制权只会授予其中一方。获得照顾及控制权的父母将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在一些情况下,法庭还会授予另一方特定时间的探视权。

监护权的不同类型

在新加坡,子女的监护权有四种类型:

(1) 全权监护令

该庭令表示只有一人拥有监护权。且被授权的一方将有权为孩子做所有重要的决定。法庭会颁布全权监护权的理由主要是:

  1. 夫妻双方无法和谐交流;
  2. 因其他附属事项一方已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
  3. 其中一位家长曾经有虐待孩子的行为。

(2) 共同监护令

政府要求家长双方共同为孩子做决定。两人在为孩子做决定前必须进行商讨,且达成一致。因此,这项庭令鼓励父母两人合作参与到为孩子决策的过程中来,并且两人拥有同等的权利。

在新加坡,比起全权监护令,政府更倾向于授予父母共同监护令。这表明法庭认为父母双方都参与孩子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育儿与经营婚姻不同,不能中途停止,而是父母终身的义务。

(3) 混合监护令

一方获得监护权,但与孩子福祉相关的所有决定,获得监护权的家长都要与另一方进行协商。

(4) 分割监护令

夫妻双方各自获得不同孩子的的监护权。但法庭极少会批准该庭令,法庭更倾向与让兄弟姐妹住在一切,孩子之间能够提供更好的情感支持。

如果获准该庭令,那么之后只有拥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能够带孩子出国,除非得到监护父母的认可,或是法庭的准许,才能够带孩子出国,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法庭是如何决定监护权的类型?

新加坡法院遵循“福利原则”的标准,旨在将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这项标准,不仅仅会考量监护人的经济状和身体状况,更会将品行、宗教信仰以及孩子对父母的感情纳入考量。

法院可要求社会服务机构或咨询师对儿童和父母进行评估,并提出一种适合他们的监护令。法院通常要新加坡文化、社区及青年部职员编写社会福利报告。这些职员在编写报告时,将观察父母与孩子的互动。有关报告是保密的,仅供法官阅读,不得透露给父母和/儿童。

以下是法院在决定监护类型时会考量的部分因素:

  • 儿童成长期的主要照顾者
  • 目前的生活安排
  • 孩子的愿望
  • 父母的愿望
  • 孩子的年龄
  • 父母的经济能力
  • 家庭的支持

需要注意是,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并不代表有争取的监护权的绝对优势。此外,法院不会把父母的意愿和偏好放在儿童福祉之上。

法庭如何决定照顾及控制权?

照顾及控制权决定了孩子和谁一起生活。获得该权利的一方将成为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处理孩子的日常生活事宜,比如提供餐食,交通等。

未获得照顾及控制权的一方,法庭将根据情况给予合理的探视权。如果想要剥夺一方的探视权,必须提供有效且合理的证据。

照顾和控制令可附加“惩罚警告”。惩罚警告规定了父母必须遵守的具体条款和责任,例如,允许另一父/母在特定时期以规定的形式探视儿童。法院将惩罚没有合理理由而不遵守条例的父母。

父亲可以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吗?

在新加坡,通常获得照顾及控制权的是母亲。法庭很少会授权父亲完全的照顾及控制权。除非:

  • 获得母亲的同意;或
  • 孩子的年龄足够向法院明确表达他/她希望与父亲一起生活的意愿。或
  • 母亲虐待或忽视子女。

否则,父亲将只能寻求共同照顾和控制令。在该庭令下,父母双方享有相等的与孩子相处的时间。父亲需要证明在离婚前他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若法庭认为在共同照顾和控制令下,孩子的福祉最大化,则会通过该庭令。

如果孩子还在上学阶段,考虑到经常往返两个家之间的不便,法庭不太可能批准共同照顾和控制令。此外,如果父母的关系充满敌意,而且他们有不同的育儿方式,法院也不会批准这一庭令。

探视权的类型

探视令通常是不受监视的。获得探视权的父母可以在不受任何人的监视下,和孩子度过时光。

监督令

受监督的命令往往是出于某些原因而下达的,例如,为了保护儿童免受可能的身体或精神虐待,或者为了评估儿童与未被授予监护权的父母之间的关系。

决定探视权的类型

探视评估报告

为了决定探视令的类型,法庭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会要求提供一份“探视评估报告”,尤其是父母双方在探视时间上有分歧时。

探视评估报告有助于法院解决在探视儿童方面的分歧,例如探视的期限和是否需要受监督等。这些报告也仅供法官阅读。

探视量

法庭将鼓励家长就探视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达成共识。这加快了离婚程序,减轻了对父母和孩子的感情伤害。

法院在决定探视量,将考虑以下非详尽因素:

  • 孩子的需要
  • 孩子的愿望
  • 非监护父母先前与子女的互动
  • 非监护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历史

最终,法院将以儿童最大利益为主,决定探视时间和探视量。例如:工作日、周末、学校假日和公共假日。

一旦获得探视令,一些家长就面临着被拒绝探视孩子的问题。然而,目前的新加坡法律没有充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你遇到这个问题,你可以向律师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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