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骚扰

7.10.2022
Jeremy Ch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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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止骚扰法案》(POHA),骚扰罪在新加坡应受到惩罚。它涵盖了发生在新加坡的犯罪行为,以及外国人对新加坡国民犯下的罪行。使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攻击也包括在内。

近年来,该法律不得不进行扩展和调整,以涵盖新技术和新型犯罪。现在,它涵盖了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工作、学校、公共场所以及网络空间。POHA 可以用来起诉网络犯罪,如跟踪、性骚扰、人肉搜索(公开披露某人的敏感文件或信息),以及其他类型的虐待、威胁或侮辱活动。现实和虚拟环境中的通信也包括在内。

补救措施包括不得公开细节法庭令(NPO)、保护令(PO)、紧急保护令(EPO)和针对犯罪者的 民事诉讼

在这些情况下,明智的做法是寻求律师的帮助,因为有许多可以补救的办法,而且可能适用的其他法律法规范围也很广,例如《妇女宪章》和《刑法典》。他们可以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出最合适的补救办法,并指导您尽快完成获得补救的程序。

在新加坡,什么将构成骚扰?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防止骚扰法案》(POHA) 涵盖了广泛的骚扰罪行–威胁、虐待、侮辱、人肉搜索等等。以下行为在新加坡被归类为骚扰:

  1. 通过威胁、辱骂或侮辱以及披露受害者的一些个人信息,故意造成困扰、惊恐或骚扰。例如,如果一名员工对有人谣传其所谓的滥交或同性恋的说法提出索赔,那么这些说法就构成了骚扰罪。
  2. 在被另一个人察觉时,其行为或表达方式 可能会造成困扰、惊恐或骚扰 。例如,惊动旁观者的大声恐吓被归类为骚扰,即使没有特定的人是威胁的目标。
  3. 非法跟踪,例如跟踪某人,监视他们,干涉他们的财产,在他们家附近徘徊或任何类似的活动,这些活动都是故意惊扰、骚扰或困扰。
  4. 通过辱骂、猥亵、侮辱或威胁的行为或表达方式,与公务员或官员有关的犯罪。
  5. 引起恐惧,为暴力提供便利或进行挑衅。这将包括威胁、侮辱或辱骂等表现形式,或让人相信将对其使用暴力。这种行为在学校环境中经常可以看到。

POHA 规定的补救措施

《防止骚扰法》规定了几种补救措施:

  1. 保护令(PO):法院可以下达它认为必要的任何形式的指令来阻止骚扰。通常情况下,他们会禁止受害者所遭受的虐待行为,或命令某人停止有害的表达方式,或删除有害的出版物。犯罪者和/或受害者也可由法院转介至咨询或调解。
  2. 紧急保护令(EPO):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需要立即得到保护,而不是等待数周或数月后才获得保护令(PO)。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单独使用紧急保护令,也可以与他们申请的标准保护令同时使用。但是,不能对法院关于紧急保护令(EPO)的决定提出上诉,这与标准保护令(PO)的情况不同。
  3. 民事索赔:受害人可以在民事法庭上对犯罪者提出索赔,并根据 POHA 寻求补救措施。如果法院对原告的申述感到满意,它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裁定其认为是公正和公平的损害赔偿。
  4. 不得公开细节法庭令: 骚扰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令。这条规定禁止公布被视为有骚扰性质的言论。法院也可以下令公布一份澄清事实并强调案件真实事实的声明。

POHA 规定的处罚

被认定犯有《防止骚扰法》( POHA)所规定罪行的人将被判处最高6个月的监禁和/或最高5,000新元的罚款,这就是新加坡骚扰罪的严重性。

如果再次发生骚扰,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刑期从1到2年不等,和/或罚款高达1万新元。

根据 POHA ,弱势群体得到进一步保护,与犯罪者有亲密关系的受害者也是如此。弱势群体包括有身体或精神健康问题的受害者、残疾或不能保护自己的人。受害者不需要与犯罪者生活在一起或发生性关系,尽管他们的关系被归类为亲密关系。他们可能只是在共同照顾21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彼此分担日常生活的职责。

根据《防止骚扰法》( POHA),在与犯罪人有亲密关系的情况下,对弱势群体犯下的严重罪行,将受到比不太严重的非加重罪行更严厉的惩罚。

在新加坡申请保护令

在律师的帮助下,可以加快获得保护令(PO)的进程,减少您去服务局立案的需要。律师可以做到这一点,不过如果您愿意,您也可以自己完成这件事。整个过程如下:

立案前评估

在新加坡,保护自己免受骚扰的第一步是进行立案前评估。新加坡国家法院骚扰案件登记处的评估员将会解释补救措施,并可能提出除司法补救措施之外的其他建议。

在此阶段,POHA 规定的补救措施选择包括不得公开细节法庭令(NPO)、保护令(PO)、紧急保护令(EPO)和/或金钱赔偿。您也可以选择在刑法中寻求补救措施,比如向警方报案或向治安官投诉。

POHA 规定的民事救济

选择民事路线并根据 POHA 申请保护令(PO)、紧急保护令(EPO)或不得公开细节法庭令(NPO)的程序从服务局开始。您必须提交一揽子文件,包括:

  • 单方面原诉传票、
  • 支持性宣誓书,也将包括法庭的支持证据。

支持性宣誓书应在国家法院的中央登记处确认,并有宣誓专员在场。

向被告送达传票

在这个步骤中,如果有律师的协助,可能会很有帮助。无论是律师还是法院官员(“法律程序文件送达人”)都可以送达传票。如果由法院官员送达,索赔人必须亲自陪同。通常情况下,受害者不可能或不希望将传票送达给真正的罪犯,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聘请律师。

出席审前会议

审前会议(PTC)将在听证会之前在法庭上举行。在会议中,法官会确定调解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如果不能,法官将下令在审判中审理案件。他们将在审前会议(PTC)上确认程序和指定审判日期,并可能对发现(研究和获取证据)或其他事项作出指示。

准备证据

准备证据时应遵循新加坡国家法院的要求。总共应该有三套–法官、被告和您自己各一套。确保它们被制作或翻译成英文,并被装订成册和分页。以 CD-R 或 DVD-R 格式提供任何图像、出版物副本或录音。对于任何录音,请转录宣誓书中最重要的部分。

庭审

在听证会上,法官会审查原告和被告的证据,并听取双方的论点。是否授予保护令或其他救济,将取决于这些证据。被告的陈述也会被听取,以评估被指控的犯罪者是否有意造成受害者的恐慌,以及根据案件的所有其他事实,他们的行为是否合理。

送达保护令

如果被授予保护令,原告将其送达给被告。法院规定还建议提交一份送达证明书,以确认被告确实收到了保护令。请注意,保护令只有在送达后才会生效。

其他考虑因素

在当今联系日益紧密的现代世界,保护人们免受网络骚扰或来自新加坡以外的伤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防止骚扰法》( POHA) 为新加坡的人们提供这种保护,无论犯罪者在哪里发布威胁性材料或以这种方式行事。POHA 还保护那些当时在国外,但犯罪者在新加坡的受害者。

请记住,在新加坡,《防止骚扰法》并不是防止这些罪行的唯一法律。我们的学习中心提供了更多关于其他补救措施的信息,例如《妇女宪章》和治安官申诉。

总结

由于采取了保护令、高额罚款和长期监禁等措施,新加坡的反骚扰法为骚扰受害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使他们在公共和私人生活中都能安心。

有关如何申请补救措施的明确程序载于 《防止骚扰法》( POHA) 立法中,包括 保护令(PO)、紧急保护令(EPO)或不得公开细节法庭令(NPO)、民事索赔和治安官申诉。然而,受害者也许不能或不想自己提出申请,尤其是在他们仍遭受骚扰的影响下。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进行程序性步骤、证据准备和提交,以及申请保护令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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